雷倩被带进审讯室,她详细交代了自己犯案的经过。
审讯结束,雷倩被带去拍照留档,更换了囚服,后被立即背铐,戴上脚镣,押入监室,因雷倩罪行严重,被驷马锁着,女j给雷倩喂饭喂水。
几月后,雷倩的判决下达,看守进入监室,押出听取了宣判。她因抢劫罪,被判死刑。雷倩在死刑执行令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被押往死刑监区。
数天后,雷倩被砸开了死镣,雷倩又立即被死铐背铐,戴上了脚镣,看守再度将其驷马锁起来,又用布条勒住了雷倩的嘴,蒙住了她的眼。进行最后一晚的拘束。
次日,雷倩被解开驷马,
捆绑完毕,看守询问了雷倩的遗言,雷倩说完后,押往刑场,跪下。雷倩吓得失禁。
枪响后,雷倩被击毙。






